说起内蒙古的“手把肉”,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去过内蒙古的朋友一定都会有这样的体会:还未走进牧民家的蒙古包,手把肉的香味已经扑鼻而来……
手把羊肉,就是挑选膘肥肉嫩的羊,就地宰杀,扒皮入锅,放入佐料,进行蒸煮。操作简单明快,只加一小把盐(也有的不加盐,吃时蘸盐),火候恰如其份,血水消失不久,肉熟而不硬,吃起来又鲜又嫩,十分可口。因为净手后吃肉时一手把着肉,一手拿着刀,割、挖、剔、片,把羊骨头上的肉吃得干干净净,所以得名“手把羊肉”。可补虚,养身,调理,壮腰健肾补阳,健脾开胃。
手把肉是红食中的一种。蒙古族人民称肉食为红食,手把肉在蒙古语称“布和力麻哈”,是呼伦贝尔蒙古草原、鄂温克、达翰尔、鄂伦春等游牧、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手把肉是即用手把着吃肉之意。羊、牛、马、骆驼等牲畜及狍兽类的肉均可烹制手把肉吃,但通常所讲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是蒙古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是牧民们的家常便饭。手把肉的做法是把带骨的羊肉按骨节拆开,放在大锅里不加盐和其他调料,用原汁煮熟。吃时一手抓羊骨,一手拿蒙古刀剔下羊肉,蘸上调好的佐料吃。根据牧民的习惯,手把肉一般用作晚餐。
手把肉是草原牧民最常用和最喜欢的餐食,也是他们招待客人必不可少的食品。常年似乎已形成这样一种概念,即到草原观光旅游不吃一顿手把肉就算没完全领略草原食俗风味和情趣,虚此一行。牧民不用手把肉招待客人,就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心意。因此,用手把羊肉款待远方客人,在蒙古族几乎已成为一种定规。
手把羊肉蒙古语称“布和力麻哈”,是鄂尔多斯蒙古族一种简便而实惠的待客方法。手把肉的作法是把挑选好的牛、羊肉,切成若干块(头、蹄、下水除外)白水下锅,原汁清煮,不加调味品。他们认为牛和羊吃着草原上的五香草,调味齐全,只要掌握清煮技术,就能做出美味爽口的肉来。手把肉是手把着吃,不用其它餐具。但按照鄂尔多斯蒙古族习俗,吃手把肉有一定的规矩,较多见的就是用一条琵琶骨肉配四条长肋肉进餐。牛肉则用一只脊椎骨肉配半截肋及小段肥肠敬客。小孩子不能吃羊、牛骨髓、尾巴肉等。但应注意,如果在牧民家做客,不要自己动手随意选食。主人会视客人的年龄和地位,为客人选择不同部位的羊肉。老年人一般吃羊大腿,肉嫩好嚼;青年人吃羊肋巴骨和脖子肉;小孩啃羊小腿;女宾更受照顾,一般吃肥嫩的羊脯肉。
手把肉的做法也别具一格。做“手把肉”多选用草原牧场生长的两龄羊,采用传统的“掏心法”宰杀,因为这样宰杀的羊由于心脏骤然收缩,全身血管扩张,肉最鲜嫩。宰杀后把羊带骨分解成若干小块放在清水锅里,不加盐等调味佐料,用旺火煮,待水滚沸立即出锅上桌,蘸芝麻盐食用,其肉鲜嫩,原汁原味。但目前推出的“手把肉”煮好后大多都再进行二次加工,将大块再分解或小块,辅以盐面、米醋、花椒、八角、味精、辣椒油、姜丝、葱段等调味佐料进行特殊烹制后再食用,其鲜嫩不变但味道更加独特。
手把肉是蒙古族生活中的日常饮食,但就其鲜嫩可口的程度来说,要比其他制法如清蒸和清炖羊肉的味道更为鲜香。平常人家,无论贫富,均做手把肉吃。因此长期以来为牧区的农牧民们所喜欢,牧民们食之如饮茶,几乎日日不离,且数量颇巨。近代民俗资料《蒙旗概观》中云:“蒙古人之通常之食量颇巨,每日饮茶十数碗,餐肉十数斤,饥甚颇有食全羊之事,然偶值三、五日不食,亦无关也。”
手把肉又是蒙古民族千百年来最喜欢、最常用的传统食品。这种草原牧区牧民们的传统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据明《夷俗记·食用》中云:“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从营养学角度来讲,将肉煮至半熟,可以尽可能保存动物从青草中吸收的维生素及其他营养成份,人在食用后就可能吸收到最初级的营养成分。通常手把肉以在平原草场上放牧的、经常吃野韭、野葱的羊,肉味最为鲜美。它的具体做法是选用肥嫩的小口羯羊,就地宰杀后,切开胸腔拉断动脉,剥皮去内脏(血盛于器皿中以备煮制灌肠),然后洗净,去头、蹄,再把整羊卸成若干块,不加任何调味品放入白水锅中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盘中上桌。席间,大家各执蒙古刀一大块一大块地割着吃,或用手撕着吃,所以称为“手把肉”。
如今,手把肉已不单是蒙古族的一种传统饮食了,在外界人眼里,手把肉还是内蒙古人豪爽的象征,当你置身蒙古包内,身穿盛装的蒙古族姑娘向你唱起敬酒歌,然后用蒙古刀割一块鲜嫩味美的手把肉放进嘴里,鲜肉加美酒,轻舞伴歌声,使人不由自主和歌者一起唱起:金杯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炒米奶酒手把肉哦,今天一次喝个够……